第(1/3)页 姓萧的人挺多,姓萧人也都挺狂。 因为在近代史上,出现过一位姓萧的狠人,他叫萧炎,反正看的一般都知道他。 萧阳算是低调的人,萧可卿却不是。 今时今日,他二十四岁了,末世爆发前是保险业务员,人生信条就是自信,自信,自信,然后卖保险。 在客户面前低三下四,出来后对着空大喊一声:“萧可卿你是最棒的!加油!下个客户一定成功!” 成功学被他研究的很透彻,无非就两点,给客户洗脑,然后给自己洗脑。 这样性格的萧可卿,一不心就进入末世了。 他难过,真的很难,为了活下去,他给自己的老板洗过内裤,在他面前学狗叫,只为让他开心。 他知道末世里人性堕落,他能理解这些事,他给自己洗脑,今的屈辱都只是暂时的,总有一会出人头地。 长期以来,他一直积攒着金豆。 他觉得那些豆子一定有用,因为那是来自外的东西,当然会神奇无比啊。 所以无论多难,他都没舍弃金豆。 他捡了三千多个。 当听有异能者出现后,他吃了那些金豆,觉醒了。 并且他不怕浪费,吃光所有金豆,两次觉醒,成为了一个变异者。 而且他的变异不同于别人,短短一个月,他已经用多次战斗证明,他是强力变异者,至今没有对手。 如今他有两个女人,一个是老板的媳妇,赵雅。 还有个是老板的表妹,李春丹。 萧可卿没杀掉老板,即使那时候他羞辱自己,欺负自己。 如今,萧可卿把这个老子带在身边,要让他看着,自己拥有他的老婆,拥有他妹。 不仅仅是身体,还包括她们的心。 不得不,萧可卿是个人物,他不打不骂,用自己的彪悍和人格魅力,征服了这三个人,一直走在牛气哄哄的路上。 他的老板叫郭笛,如今管萧可卿叫爷爷。 他们是昨晚赶到宋城城外的。 城门已关,进不去。 于是萧可卿决定搭帐篷。 郭笛今年四十岁,以前仗着有钱,娶了个嫩草赵雅,如今人家根本不搭理他,实心实意的跟萧可卿过日子。 郭笛也无所谓了,毕竟末世中能活着比一切都强。 第(1/3)页